用于
钻孔灌注桩施工作业,为钢材制作,圆柱状。一般为
钢护筒,壁厚10mm。一般作为施工预防
固定作用。护筒连接处要求筒内无突出物,应耐拉、压,不漏水。
在
钻孔灌注桩中,常埋设钢护筒来定位需要钻的桩位。护筒为钢护筒,壁厚一般为4-8mm,护筒定位时,先以桩位中心为圆心,根据护筒半径在土上定出护筒位置,护筒就位后,施加压力将护筒埋入约50cm。如下压困难,可先将孔位处的土体挖出一部分,然后安放护筒埋入地下。在埋入过程中应检查护筒是否垂直,若发现偏斜,应及时纠正。陆上护筒埋放就位后,将护筒外侧用黏土回填压实,以防止护筒四周出现漏水现象,回填厚度约40-45cm,顶端高度高出(水面)地面0.4-0.6m, 筒位距孔心偏差不得大于50mm
1、定位;2、保护孔口,以及防止地面石块掉入孔内;3、保持泥浆水位(压力),防止坍孔;4、桩顶
标高控制依据之一;5、防止钻孔过程中的沉渣回流。
2 护筒中心
竖直线应与桩
中心线重合,除设计另有规定外,平面
允许误差为50MM,竖直线倾斜不大于1%,干处可实测定位,水域可依靠
导向架定位。
4 水域护筒设置,应严格注意平面位置、竖向倾斜和两节护筒的连接质量均需符合上述要求。沉入时可采用
压重、振动、锤击并辅以筒内除土的方法。
5 护筒高度宜高出地面0.5M或水面1.0~2.0M。当钻孔内有
承压水时,应高于稳定后的
承压水位2.0M以上。若承压水位不稳定或稳定后承压水位高出
地下水位很多,应先做试桩,鉴定在此类地区采用钻孔灌注
桩基的可行性。当处于潮水影响地区时,应高于最高
施工水位1.5~2.0M,并应采用稳定护筒内水头的措施。
6 护筒
埋置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或桩位的
水文地质情况确定,在粘土中不小于1.0m,沙土中不宜小于1.5m,一般情况埋置深度宜为2~4M,特殊情况应加深以保证钻孔和灌注混凝土的顺利进行。有冲刷影响的河床,应沉人
局部冲刷线以下不小于1.0~1.5M。受水位涨落影响或水下施工的
钻孔灌注桩,护筒高度应加高加深,必要时应打入
不透水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