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手续又称“通关手续”,是指进出口商向海关申请
进口或出口,履行海关规定的手续,接受海关的监督与检查。当办完各种手续,付清应缴税款及其他费用,经海关同意,进出口商品即可通关放行。
当进口货物抵达进口国的港口、车站或机场时,进口商应向海关提交有关单证和填写由海关发出的表格。一般来说,要提交进口报单、货运提单、商业发票以及有关证明书(包括
原产地证明书、进口许可证、品质证书、卫生检验证书等),由海关逐一检查。
如果进口商对某些特定的商品,如水果、蔬菜、鲜鱼、鲜花等易腐烂和衰败的商品,要求货到时立即从海关提货,进口商可以在货到前先办理提货手续并预付一笔进口税,经海关检验进口商品无问题后,进口商可以把货先提走,次日再来补办通关手续和补齐进口税。
有时货物已到海关,进口商如想延期提货,可以把货物存入海关的保税仓库,暂时不缴纳进口税。在存仓期间,货物可再行出口,不必办理通关手续。但当货物需由保税仓库运往该国国内市场销售时,则要在提货前办理完备的通关手续。
当进口货物已到达海关,海关也已通知货主前来办理通关手续,但货主却在规定的日期内未办理通关手续时,海关有权将货物存入候领货物仓库,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货主承担。如果存仓货物仍未由货主在限定的时间内办理通关手续,则海关有权把逾期货物处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