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加权
综合指数又称
帕氏指数,是1874年德国学者帕煦(Paasche)所提出的一种指数
计算方法。它是在计算一组项目的综合指数时,把作为权数的变量固定在报告期。
①“
基期”的对称。统计中计算指数、
发展速度等
动态指标时,与基期(年)对比以取得相对指标的计算时期(年份)。如以1995年的国民生产总值数字与1990年的数字对比以计算“八五”期间的发展速度时,1995年即为报告期。②
生产经营活动或一般工作实际完成后作出总结所包括的时期。其资料可用以与前期对比,也可与计划期(如下一年度)对比。
帕氏指数因以报告期变量值为权数,不能消除权数变动对指数的影响,因而不同时期的指数缺乏可比性。但
帕氏指数可以同时反映出价格和
消费结构的变化,具有比较明确的
经济意义。在实际应用中,常采用帕氏公式计算价格、成本等质量指数。帕氏数量指数由于包含了价格的变动,意味着是按调整后的价格来测定物量的
综合变动,这本身就不符合计算
物量指数的目的,因此帕氏数量指数在实际应用的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