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羊皮的狼》是
谭咏麟演唱的歌曲,由
刀郎作词、作曲,
杨云骠编曲,收录于谭咏麟2004年12月15日发行的专辑《
天地》中。
《披着羊皮的狼》这首歌的词曲由歌手
刀郎全力打造,不同于
齐秦自省、孤寂、并带着点狂野的《
狼》,也不是古希腊的伊索寓言故事,刀郎的创作灵感来自于自己生活的环境和对情感的态度,用直白的歌词和深沉的情感,述说着男人们的心声和执着,诠释着茫茫戈壁的空旷与荒凉,演绎着来自那方神秘土地的独有风情,展示了大西北人民特有的粗犷豪迈的性格。
2004年,刀郎加入
环球唱片后,成为谭咏麟的师弟,两人惺惺相惜,刀郎为了师兄谭咏麟,将本想作为自己专辑主打歌的歌曲《披着羊皮的狼》慷慨相赠。
谭咏麟的专辑《
天地》与中国西北那种和大自然浑然一体的感觉保持一致。而作为专辑主打歌的《披着羊皮的狼》一曲,更是极具塞外大漠粗犷气息的作品。谭咏麟在歌曲演唱的声线处理、感情投入上,显示出了唱功,唱出了歌曲中大气和苍凉的感觉。
2005年1月底,西安音乐人何太极以歌手
刀郎侵犯其歌曲《披着羊皮的狼》著作权为由,将刀郎告上法庭。据原告称,2004年12月10日,原告在网络上查找到以“刀郎”为词曲作者,谭咏麟演唱的歌曲《披着羊皮的狼》,认为刀郎版的《披着羊皮的狼》在主题、情节、结构、语言表达等方面均与何太极版“狼”的作词严重雷同,遂认为刀郎侵犯了其歌曲著作权。
2005年4月28日,陕西省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此事作出最后判决,歌手刀郎最终胜诉,法院认为原告诉请被告立刻停止侵犯其著作权行为,请求赔礼道歉及赔偿经济损失之主张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最终驳回了原告何小利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