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信托
金融学术语
抵押信托是委托人以抵押物设定为信托财产,以获得某种服务为目的的各种信托。委托人将自己的票据、股票、债券和其他动产或不动产抵押给信托机构,以求得信托机构的贷款、信用担保等。如信托抵押贷款、附
担保公司债信托
及其他以抵押为条件而获得信托机构担保的信托业务,均属抵押信托。在委托人没有清偿债务之前,抵押财产的产权归信托机构所有,若不能按时清偿债务,信托机构有权处理抵押财产,代其清偿。
分类
根据抵押品的不同,可分为三种情况:
1.
票据抵押信托
它和票据贴现的区别,是不发生票据所有权的转移,银行信托部门不是买进票据,而是以票据作为发放贷款的担保品。贷款到期时赎回抵押的票据,仍由持票人自行收取票据。
2.财产抵押信托
委托人以原材料、设备、房产作为抵押品,银行信托部门据此发放贷款。贷款到期,由委托人赎回抵押财产。
3.有价证券抵押信托
委托人持有价证券到银行信托部门申请
证券抵押贷款
。银行信托部门视证券信誉程度确定贷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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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6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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