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思维方法又称逻辑思维方法,是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来反映对象客体的理性认识的思维方法。它通过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思维过程,以达到对客观事物进行间接的和概括的反映,从而把握与揭示客体的本质和规律性。与形象思维方法不同的是,抽象思维方法撇开事物的具体形象,抽取其内在的本质,因而它具有高度抽象的特征。
例如,由于甲=乙,乙=丙,丙<丁,所以甲<丁,乙<丁,而不管甲、乙、丙、丁具体是些什么事物。又如,奥地利学者孟德尔在历时八年的豌豆杂交实验中发现:由性状不同的亲本杂交所产生的子Ⅰ代,其性状并不分离;由杂交产生的子I代互相杂交所产生的子Ⅱ代,其性状发生分离,统计规律是3∶1的关系;由两对成对性状的亲本杂交所产生的子I代再行杂交得到的子Ⅱ代,其性状也发生分离,而统计规律则是9:3:3:1的关系。在整个实验观察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孟德尔运用抽象思维的方法,首先抽象出了“遗传因子”(后称“基因”)的概念,然后又总结推导出了成对遗传因子分离传代的“分离定律”即
孟德尔第一定律(如上述3:1的规律性),两对成对遗传因子自由组合传代的“
自由组合定律”即
孟德尔第二定律(如上述9:3:3:1的规律性)。像这样抽象总结出来的遗传规律适用于所有的生物体,而不管它是动物、植物、微生物还是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