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为了调查英国货币和信用体系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在英国财政部的领导下,成立了一拉德克利夫勋爵为首的“货币体系运行委员会”(The Committee on the Working of Monetary System)。进过两年多的调查研究,
1959年,该委员会提呈了一份长达350多万字的报告及证明材料,即货币史上著名的《拉德克利夫报告》。
该报告认为,对经济真正有影响的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货币供给,而且是包括这一货币供给在内的整个社会的流动性;决定货币供给的不仅仅是商业银行,而且是包括商业银行和
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的整个金融系统;货币当局所应控制的也不仅仅是这一货币供给,而且是整个社会的流动性。在《报告》的作者看来,大量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流动性的重要来源,其扩展大大增加了整个社会的可贷资金供给,即流动性“不仅包括银行的存款负债,而且包括范围广泛的其他金融中介机构的短期负债”。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格利认为,“《报告》视货币为许多资产中的一种,视银行为许多金融机构中的一种类型,视货币控制为整个金融政策的一个方面。”这一观点正是20世纪50年代后,西方国家出现金融机构、金融工具和信用渠道多样化的趋势在货币理论研究中的反映。
该报告自始至终贯穿的一个观点是:经济中的”流动性“或”总的流动状况“最为重要。实际上该报告的定义就是所谓的流动性。但报告中始终偏偏没有说明”流动性“是什么。这在当时遭到许多经济学家的尖锐批评。
该报告否定了狭义的货币概念,强调各种”非货币“的
广义货币(如金融资产)的作用。其政策含义是仅仅监控商业银行的货币创造是不够的,金融制度、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等的创新活动提供了银行货币和信用的多种替代,这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了货币政策的效果。为此报告主张以控制整个社会的流动性作为货币政策的主要手段。由于货币流通速度是由金融机构和其他经济行为主体共同作用的结果,其可变性决定了中央银行并不能控制货币供给来决定经济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