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公安局
拉萨市政府工作部门
拉萨市公安局是拉萨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拉萨市公安局本级是拉萨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
机构职能
(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结合当地实际,研究确定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指导、监督、检查当地公安工作。
(二)组织、指导、实施当地重、特大案件的侦破工作,处置重大治安案件、骚乱事件。
(三)领导当地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保安队伍的建设。
(四)指导、监督当地公安消防工作。
(五)管理当地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六)主管当地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察工作和公安机要通信工作。
(七)组织、实施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管理工作,承办劳动教养审核工作。
(八)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研究制定当地公安科学技术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当地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工作。
(十)制定当地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措施,指导、监督当地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制度和标准的落实工作。
(十一)领导、检查、监督和组织实施当地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十二)研究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措施,组织指导当地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查处或督办当地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三)规划和组织实施当地公安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当地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等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十四)指导当地消防、警卫部队的建设。
(十五)指导和协调管理林业部门公安业务工作。
(十六)承办公安部、公安厅、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现任领导
局长:巴桑多吉
所获荣誉
2020年9月8日,该集体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的“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2022年5月,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8 21:34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