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缆
拖曳他船或浮体及被他船所拖曳时所用的缆索
拖缆是拖曳他船或浮体及被他船所拖曳时所用的缆索。在一套拖索具中,拖缆实际上由三部分组成,即主拖缆、短缆及龙须缆(链)。在沿海航区和遮蔽航区拖航时,可以不配短缆。根据不同的拖带方式拖带缆的名称可分为:傍拖的拖缆、横向顶推的拖缆和吊拖的拖缆。
产品简介
船舶在港内靠离码头、掉头时或为了确保操纵安全,常用拖轮协助大船操作;另外,当大船在失去动力时,可利用拖船进行吊拖和绑拖。 在一套拖索具中,拖缆实际上由三部分组成,即主拖缆、短缆及龙须缆(链)。在沿海航区和遮蔽航区拖航时,可以不配短缆。
拖缆长度
船舶尾拖时拖缆放出的长度以保证拖带过程中拖缆不被拉直,始终保持有一定的悬垂度为原则。适当的悬垂度,能起缓冲急剧拉力的作用,使拖缆不易因受急剧拉力而破断。但悬垂度也不能过大,否则会使拖缆中段触及海底造成损坏或钩挂障碍物。通常,拖缆长度以在拖航过程中其中段不露出水面为宜。此外,如海上有较大浪涌时,拖缆的长度应使拖舰和被拖舰能同时随波起伏,避免拖缆受到急剧的拉力。
类型
根据不同的拖带方式拖带缆的名称可分为:傍拖的拖缆、横向顶推的拖缆和吊拖的拖缆。
傍拖的拖缆
大船在无动力时,较多地采用吊拖或尾绑拖,也可两者兼顾。尾绑拖也称掮拖,相当于船舷尾部的一侧增加一台主机,能使船前后移动,也易使船朝另一舷转向。绑拖需3根缆,如图1所示。按我国一般习惯,传递推力的掮缆由大船出,传递回转力矩、加强横向强度的头缆(领水缆)与尾缆(销缆)由拖船出。日本制造的拖船则不一定需要头缆与尾缆。
横向顶推的拖缆
靠离泊时需要拖船作横向顶推(pushing)与拖开,此时应在大船的外档系一根或两根大约1/2 大船船宽短拖缆。在顶推时,此缆相当于拖船的头缆,使拖船的船首不被流压向下流方向,并在车舵的配合下,使拖船与大船保持丁字形状态。在拖开时,此缆才真正起到拖缆的作用。
吊拖的拖缆
吊拖(leading ahead)可分为船首吊拖和船尾吊拖。在一些有流的港口,有时采用吊拖大船掉头。有的港口为使大船安全驶过桥洞船闸,也采用首尾同时吊拖。在有流港口吊拖大船掉头时,需要较长的拖缆,有的拖船未必备有长的拖缆,所以应由大船出头缆。而尾拖缆一般由拖船出,以使解缆时不易被卷入大船螺旋桨。
拖缆连接件
常用的拖缆连接件主要有三角板和连接卸扣,但在使用单根龙须缆(链)时,可采用连接环或卸扣同主拖缆连接。
三角板的形状是角端为圆弧形的等腰三角形,其大小应足以安装三个连接卸扣。三角板用碳钢或合金钢制作,如图2所示为安全工作负荷为714kN的三角板,其本体为锻钢件,材料为35(调)钢。
连接卸扣系指拖索具中用于主拖缆、短缆、三角板、龙须缆(链)及防擦链之间连接的卸扣,这些连接卸扣均应为螺栓式并带有螺母及开口销。卸扣采用碳钢或合金钢制作。
所有的卸扣、连接环、三角板等连接设备的极限负荷能力,应不小于其使用的最大拖缆破断负荷的1.5倍。
拖钩、卸扣、连接环、三角板等连接件应以两倍的计算工作负荷进行验证试验,且不应有永久变形。计算工作负荷(SWL)按以下规定确定:
系柱拖力BP <392kN时,SWL=10BP(kN);
系柱拖力BP≥392kN时,SWL=0.5BP + 196(kN)。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8-25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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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缆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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