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诗、绝句每句平仄都有规定,误用者谓之“失粘”,不依常格而加以变换者为“拗体”。具体地说,在一个诗句中,如果在该用平声字的地方用了仄声字,该用仄声字的地方用了平声字,则该字就叫“拗字”。有“拗字”的句子就叫“拗句”。全诗用拗句、或大部分用拗句,就叫做拗体。“拗体”是排合关系不合律的律体诗篇。
律、绝诗每句平仄都有规定,误用者谓之“失粘”。不依常格而加以变换者为“拗体”。前人所谓“拗”,除有时变换第二、四、六字外,着重在五言的第三字和七言的第五字。两联都拗的称“拗句格”,通首全拗的称为“
拗律”。诗人中有故意为之者。如清王轩《声调谱序》云:“韩(愈)、孟(郊)崛起,力仿李(白)、杜(甫)拗体,以矫当代圆熟之弊。”
凡“拗”必须用“救”,平拗仄救,仄拗平救;如上句该平的用仄,下句就得把该仄的用平,以调节音调,使诗句声调和谐。有拗有救,才不为病句,这就称为“
拗律”。但是也有拗而不救的。
在“今体诗”(又称近体诗、格律诗)中,不论是五言绝句、七言绝句,或者是五言律诗、
七言律诗,也不论是上句还是下句,凡是句中平仄声的安排不合“句中平仄相间、联内平仄相对,联间平仄相粘,偶句句尾押韵。”的,即不合规则的句子,都称为“拗句”,句中不合格律的字称为“拗字”。具体来说,在一个诗句中,如果在该用平声字的地方用了仄声字,该用仄声字的地方用了平声字,则该字就叫“拗字”。有“拗字”的句子就叫“拗句”。全诗用拗句、或大部分用拗句,就叫做拗体。从字义上来说,“拗”就是不顺。“拗”是指声调的不合律,“拗句”是指声调不合律的五、七言诗句,“拗体”是排合关系不合律的律体诗篇。王力在其《
诗词格律概要》中指出:杜甫、苏轼等诗人都写过拗体律诗,但拗体自然不是律诗的正轨,后代模仿这种诗体的人是很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