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证
写作术语
拘传证是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对被拘传人进行拘传所用的证票。
第一联由五部分组成:一、首部。写明标题和案号;二、进行拘传的法律依据;三、派员执行拘传人的姓名;四、被拘传人的姓名和结论;五、尾部。检察长署名,注明年月日,加盖院印。(存根)一联共10项,有被拘传人的基本概况、拘传原因、办理过程,应逐一填请留存,最后有“附注”事项。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17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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