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制度
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从社会上吸收劳动力招收员工所应遵守的规则、办法等
招工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从社会上吸收劳动力招收员工所应遵守的规则、办法等。一般而言,招工制度是与用工形式联系在一起的。在计划经济年代,我国一直实行由国家“统包统配”和“内招”的招工制度,与之相对应的是固定工制;现在我国实行由企业直接面向社会招用工人的招工制度,与之相对应的是劳动合同制
原则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工人应遵守以下原则:
1.尊重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的原则。用人单位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依法享有用人自主权,体现在招工制度上,即用人单位可依法自主确定招用工人的数量、条件和方式,自愿选择职业介绍机构人才流动等中介服务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我国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对企业招用劳动者实行计划管理,即企业招用劳动力,必须首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招工指标,否则,企业不得招用工人。这显然与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所需要的自主权不相适应。为此,我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明确赋予企业有用人的自主权,劳动部在1996年《对(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规定:“企业拥有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自行确定用人形式、条件,灵活调节劳动力数量的自主权,因此,企业在招工时,劳动行政部门不再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企业招用农村劳动力(包括跨地区招用的),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面向社会公开招收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是相对于“内招”和“子女顶替”而言的,即要求企业在招用劳动者时,应面向社会劳动者,并公开其招收录用的人数、条件、工作期限、劳动报酬及录用的条件等情况,为有就业愿望的社会劳动者提供平等的择业机会。
3.择优录用原则。即企业对公民的劳动能力要以同一尺度和标准衡量,通过公平竞争择优吸收劳动力就业,不得进行性别歧视,人为地提高对女性劳动者的录用条件等。
途径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可自主选择招工的途径,在实践中用人单位招工的途径主要有:
1.通过职业介绍所介绍招工;
2.参加劳动力交流洽谈会实现招工;
3.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刊播招用信息进行招工;
4.利用劳动力供需信息网络进行招工;
5.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途径。
参考资料
招工制度.mba智库.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1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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