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顺治二年(1645)豫亲王多铎师下江南,闰六月命洪承畴以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原官,总督军务,招抚江南各省,铸“招抚南方总督军务大学士”印,赐敕便宜行事。洪承畴到任, 招抚江南宁国、徽州,江西南昌、南康、九江、瑞州、抚州、饶州、临江、吉安、广信、建昌、袁州诸府,遣兵攻破绩溪、婺源,俘杀了南明隆武政权的黄道周、金声等江南抗清志士,招降了郑芝龙,击败了朱谊石等抗清义军,为清政权平定江南和巩固江南的统治起到了一种特殊的作用。顺治四年,洪承畴因父丧请求解任,回到北京,其招抚南方总督军务大学士之职遂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