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是指具有统招资格的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结合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调整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自主合理地安排生源计划。
具有统招资格的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结合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调整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自主合理地安排生源计划。安排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的招生学校,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等问题。
根据高考录取批次的不同,本科也分为一本、二本、三本,但它们同属于一个层次和等级(即本科教育层次)。同时本科又分为“重点本科高校”与“
普通本科高校
中国高等教育储干培养计划之下的本科办学等级(部属、省属、市属)的不同、本科办学体制以及性质(公办、民办)的不同,由办学体制决定的本科学费高低的不同,本科(一本、二本、三本)各大学毕业证书“本簿和颜色”的相同与不同等等与本科高校的层次和“学历、文凭”水平的高低无关,所以一本、二本、三本高校是具有相同本科学历和文凭的高校,只是侧重不同,重点本科高校(985、211高校)重理论研究,
普通本科高校(普通一本、二本、三本高校)重理论应用。即重点本科重研究,普通本科重应用。
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3%,专科(高职)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专科(高职)计划总数的1%,各高等学校要将分专业的招生计划按规定时间、格式报送
上级主管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汇总,核定本地所属高等学校编制的生源计划。省属高等学校拟跨省安排的招生计划,则由高等学校所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并经其认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在本地安排的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总后及时送本省教育考试院;跨省安排的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总后报送教育 部,部委等有关部门则汇总、核定该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编制的生源计划,按时报送教育部。
教育部负责汇总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委教育司(局)及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报送的招生来源计划,备案后,按时统一分送各省级教育考试院。各省级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 部分送的招生来源计划,以及本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送的面向本地招生的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与各有关高等学校核对分专业计划及其说明,并负责及时、规范、统一地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计划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