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主编
撰稿人将名气收益转化成现实收益的方式
挂名主编就是只挂名,而不参加创作,是撰稿人将名气收益转化成现实收益的一种方式。 挂名主编不从事编务,最多提供建议,或帮助出版社联系一下作者,写前言和评论。出任挂名主编会得到一定费用,其为丛书撰写的前言或者评论也会得到较优厚的稿酬。挂名主编是撰稿人将名气收益转化成现实收益的一种方式。
争论
有研究者发现,对主编制作品中主编的地位问题,在学界尚有不同的认识。“一是主编享有完全的著作权,其在成果申报时全部将该作品作为自己的科研成果申报,在著作权的行使上,由其行使完全意义上的著作权,如起诉、应诉等;二是全盘否定主编的著作权人地位,认为它是学术腐败的产物,不能行使著作权中的任何权利。”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荣同生曾代理过一起著作权官司,其中也涉及主编著作权问题。他撰文认为,主编不是《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著作权主体,而是我国学术界特有的现象,其在著作权法中的法律地位应取决于在作品的创作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主要影响
对于主编类图书引发的各种问题和纠纷,但纠纷越多证明大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越强。“市场经济说到底是法治经济,这些问题的出现和解决可以推动诸如《著作权法》的细化和我国的法制建设。”
分类
“挂名”的主编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有些人为谋取个人名利,利用优势地位,强行以“主编”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第二种,合作作者出于扩大作品影响等原因,自愿请他人例如领导和所谓“权威”、“名人”以“主编”身份署名。
意义
一是来借用该作家在特定读者群中的影响力
二来借用该作家在该丛书作者群中的影响力。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2 11:31
目录
概述
争论
主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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