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文镇,隶属于广东省
湛江市
吴川市,位于
吴川市西面、鉴江下游平原,与吴川市区仅一江之隔,北接
樟铺镇,西连
黄坡镇,南邻
塘尾街道。辖区总面积58.2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振文镇户籍人口有141719人。
历史沿革
1957年,改为振文乡。
1958年,改名为振文公社。
1958年初,更名为灯塔公社,属化州县,同年12月复名振文公社。
1961年,改为振文区,复属吴川县。
1963年,又复名振文公社。
1975年,将原振文公社北部划出建制樟铺公社。
1983年,又改为振文区。
1987年,撤区建镇。
行政区划
截至2021年10月,振文镇辖1个社区、16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振城路19号。
地理环境
振文镇位于
吴川市西面、鉴江下游平原,与吴川市区仅一江之隔,北接
樟铺镇,西连
黄坡镇,南邻
塘尾街道。辖区总面积58.2平方千米。
振文镇属丘陵地形。
振文镇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
人口
截至2019年末,振文镇户籍人口有141719人。
经济
综述
2019年,振文镇实现生产总值18.64亿元,增长8.54%。一般公共财政收入为23643.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232.26万元,增长22.1%。农业总产值达到3.968亿元,比上年增加0.178亿元,增长4.7%。
2019年,振文镇共创税收4398万元,其中一城房地产业税收1952万元,公司税收803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投资8.3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累计11.87亿元,比上年增长16.25。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18年的1.71万元提高到1.82万元,增长6.4%。
工业
2019年末,振文镇辖区有工业企业22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家。
商业
2019年末,振文镇辖区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有2家。
交通
振文镇境内有广湛公路经过。
社会事业
社会保障
2019年,振文镇发放计生家庭奖励及特扶资金9.5万元,帮助妇女、老人、贫困户开展免费体检服务,并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残疾人鉴定,为67名残疾人发放价值23万元的助残器具和药品。改造农村危房户7户。
2019年,振文镇累计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59.0873万元,实施扶贫项目146个,实现减贫980户共2694人,脱贫率达99.11%。未脱贫14户共37人。
社会治安
2019年底,振文镇上级交办线索共28条,其中湛江市交办10条,办结3条,初步办结3条;吴川市交办18条,办结7条,初步办结4条。立涉黑刑事案件53宗,破案27宗,破案率为51%,与2018年相比,立案下降44%,破案率提高24%;打掉涉黑涉恶团伙2个;2019年受理行政案件168宗,比2018年的行政案件307宗下降45%,其中查处赌博行政案件6宗,查获赌博人员32人;查处吸毒案件22宗,查获吸毒人员23人;查处涉黄案件2宗,查获涉黄人员2人。
环境治理
2019年,振文镇关闭环境污染企业(厂场)33家、车间1家,其中轮胎、塑胶厂场12家,石材加工厂场2家,羽绒加工厂场5家,铝加工企业1家,摩托车拆车场12家,大森林木炭加工厂1间。
基础设施
2019年,振文镇共创建文明村173条,占自然村总数的93%,其中省文明村1条,湛江市美丽乡村92条。
历史文化
振文镇因地处振文圩,是乡级行政区域,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