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经济学与法学的角度分析了信用的语义,将其界定为偿债能力的社会评价,并与商誉、特许经营资格一起归类于经营性资信范畴;在民事权利体系中,信用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资信利益,是一种与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与人身权相区别的
无形财产权。文章在立法例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给予其直接保护的建议,即在民事立法中确认信用权的独立地位。
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客户直接提供的资金,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 做出的保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表内业务,以及
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
保函、
备用信用证、信用证保兑、债券发行担 保、
借款担保、有
追索权的资产销售、未使用的不可撤消的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
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
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