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玺大臣(Lord Keeper of the Privy Seal),在
国务重臣(Great Officers of State)中位列第五,在
枢密院议长之下,但在掌礼大臣(Lord Great Chamberlain)之上。此职并无特定负责事务,是英国的闲职(Sinecure)之一。掌玺大臣起初负责君主的私玺(与
国玺相对,国玺由
大法官负责)。出任此职者,往往同时是内阁阁员。
这个职位首先就像它字面上讲的
掌管英国的
国玺,负责保管国玺和起草、颁发各种政府文件,历来就是政府首席大臣,因为他是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国玺的掌管人 。所有重要的政府法令、条约、议会宣召令、国王赏赐令、委任书、特许状,均由大法官拟定和颁行,都必须加盖国玺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