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原则
伊斯兰教逊尼派继承法据以确定继承顺序的基本原则
排除原则(Hajb) 伊斯兰教逊尼派继承法据以确定继承顺序的基本原则。系阿拉伯语“哈吉卜”的意译。
“排除原则”,是西方学者据该法实际原则所作的概括。按哈乃斐学派继承法,以女性亲属为主的份额继承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父系亲属和远亲分别为第二顺序和第三顺序继承人,但实际上仍以父系血缘关系为基础、以排除原则决定实际继承顺序和所承遗产的份额。基本原则有三:卑亲优于尊亲;尊亲优于旁系;级第相同者以血缘关系决定顺序。又分为完全排除和部分排除,前者指有优先顺序的继承人排除次要继承人的继承权,如父亲排除祖父,母亲排除祖母,儿子排除孙女、同胞姊妹、异母姊妹等,后者指有优先顺序的继承人使另一继承人改变顺序或身份并减少所承遗产份额,如儿子同女儿或异母姊妹同为继承人时,女儿或异母姊妹则因儿子的存在而不再为第一顺序的份额继承人,所承遗产的份额也从原来的1/2降为1/3或1/6,但仍有继承权。实行排除原则使遗产处分变得极为复杂,各类继承人的顺序、身份、所承遗产份额,常因不同继承人的组合而发生变动,应据基本原则以个例方式解决。所有继承人中,只有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儿子、女儿6类主要继承人处于相对稳定地位,其余继承人则可能被部分或完全排除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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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12-28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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