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骨种】土家族的婚俗。从远古到“改土归流”之前,土家族曾有“同姓为婚,婚嫁不用轿,背负新人,男女混杂”,“土司旧例,凡姑氏之女,必嫁舅氏之子,名日:‘接骨种’”的习俗。现在,土家族人中还流行着这样的歌露:“姑家女,伸手娶,舅家要,隔河叫。”因此,“接骨种”实为姑表亲。
在“改土归流”之前,土家族的婚姻是比较自由的。青年男女往往在唱歌跳舞时,彼此由爱慕到恋爱,以木叶为媒,只要得到土老师(巫师)许可,即可订婚、结婚。“改土归流”后,便受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等封建包办婚姻的约束,自出婚姻逐渐为买卖婿娲或变相买卖婚姻所代替。初,“婚配以牛布五谷为聘”,以后,订婚时,男方必须向女方家纳牛、羊、猪、银、酒等物。成婚年龄,一般都偏小,多为十六、七岁,亦有十二、三岁成婚者。目前,已多同于汉族婚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