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定全损
保险术语
当保险机动车的修复费用与施救费用之和预计达到或超过出险时保险机动车实际价值的80%时,视为保险机动车推定全损,保险人按照保险机动车全部损失的规定进行赔偿。
定义
推定全损是指
保险标的
发生保险事故后尚未达到完全损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但实际上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修复和
施救费用
将超过
保险价值
,视为已经全损。
法律概念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
第二百四十六条 船舶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超过保险价值的,为推定全损。
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为推定全损。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
第二百四十九条 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照全部损失赔偿的,应当向保险人委付保险标的。保险人可以接受委付,也可以不接受委付,但是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将接受委付或者不接受委付的决定通知被保险人。
参考资料
解读关于汽车保险中的十个术语
.太平洋保险.2020-11-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丰田锐志轿车专用保险条款和费率的批复
.中国法院网.2006-02-17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6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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