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民政局
揭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揭阳市民政局是根据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的通知》设置市民政局,民政局是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草拟规范性文件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全市性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组织、协调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五)负责烈属抚恤和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定补,革命烈属、义务兵家属、革命伤残军人的群众优待和革命烈士评定、革命伤残人员的评残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伍志愿兵、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军队落实政策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转业志愿兵、退伍义务兵、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及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军体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直接管理本级军休所。
(七)组织、协调城乡救灾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管及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八)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监督乡镇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负责城市社区建设的指导、协调、组织工作。
(十)负责地名管理工作;审核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行政区划工作、研究和修订全市行政区域规划;负责县(市、区)、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以及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十二)负责婚姻登记、婚姻服务和婚姻介绍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老年人、孤儿、弃婴(童)、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福利事业单位、福利机构、福利生产企业和城市社区福利服务工作。
(十七)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社会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
(十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计划财务科(加挂审计科)
优抚安置科
(加挂市接待安置退伍军人、军休干部安置办公室)
救灾救济科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区划地名科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民间组织管理科(加挂民间组织管理局)
最低生活保障科
双拥科
(加挂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老龄工作办公室
主要领导
揭阳市民政局局长:王晓龙
直属单位
揭阳市救助管理站
(加挂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揭阳市殡葬管理所
(与市殡葬管理监察队合署办公)
揭阳市复退军人医院
揭阳市收容管教场
揭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揭阳市福利院
揭阳市殡仪馆
揭阳市救灾捐赠物资储备站(加挂市社会捐接收工作站)
办事指南
医疗救助申请
办事规程:由申请医疗救助对象凭有关医疗证明资料向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居(村)委会上门进行调查核实,填写有关医疗救助审批表,并签署意见后报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民政部门审查无误后签署意见报县(市、区)民政局,再经县(市、区)民政局业务部门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根据救助对象病情危重情况及家庭生活困难程度或者救助对象在扣除各项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可支付部分、单位应报销部分及社会互助帮困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金额的医疗费用或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量的补助,拟出救助意见,报请县(市、区)局领导批准后,填制有关批复通知,随通知下拨救助款项,由街道办事处(镇)将救助款通过银信部门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办理机构:申请人户口所在的地居(村)委会、街道办事处(镇)、县(市、区)级民政局、街道办(镇)所在地的银信部门。
结果反馈:符合条件的按上述办事规程办理。不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在30天内给予答复,并说明理由。
监督机构:揭阳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科
收养子女须知
为了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国内公民、华侨以及居住在中国香港地区、中国澳门地区、中国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广东省申请办理收养登记程序。?
一、收养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有配偶的收养人,须夫妻共同收养。?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
二、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三、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四、收养人、送养人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一)收养人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 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4、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5、常居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6、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7、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生父母结婚的证明。?
(二)送养人须提供的材料?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被收养人是弃婴或者孤儿的证明;?
3、被收养人户籍证明;?
4、被收养人成长报告;?
5、被收养人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6、被收养人二寸彩色照片;?
7、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8、年满十周岁的被收养人同意被收养的书面意见;?
9、送养人计划生育证明;?
10、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
11、一方死亡或下落不明的,应提供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
12、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13、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应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14、其他证明材料。?
(三)、证件和材料的要求?
1、收养人证明、证件及材料应真实、准确、清晰、不得涂改。所有证件、材料必须备齐原件和复印件;?
2、送养人提供的证明、证件:?
(1)材料应真实、准确、清晰、不得涂改;?
(2)准确填写弃婴的出生日期、捡拾日期、入院日期;?
(3)同意送养证明材料:除盖福利院公章外,应加盖现任院长私章或签名;?
(4)捡拾证明材料: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其内容必须要有捡拾人的姓名和住址(或工作单位);捡拾的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查找不到其生父母、送入福利院抚养等内容;?
体检表应由经确认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体检项目应齐全。如弃婴有残疾,体检表和病、残诊断书应具体注明是什么疾病或残疾部位(残疾部位要拍成照片),程度如何
参考资料
揭阳市民政局主要职责 .揭阳市民政局.2012-05-21
办事指南.揭阳市民政局.
服务指南.揭阳市民政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30 21:19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