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盐务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机构,正处级建制,负责全市的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稽查工作,隶属于
广东省盐务局。广东省盐业集团揭阳有限公司前身为揭阳市盐业总公司,为国有独资食盐专营企业,负责辖区内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为
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局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广东省揭阳盐业总公司(揭阳市盐务局)于1994年3月成立,增挂揭阳市食盐专卖局牌子;2003年受省政府机构 改革,撤销市食盐专卖局牌子,盐业行政管理职能划给市经贸委,实行政企分开; 2007年经省政府同意省盐业总公司 加挂省盐务局牌子,各下属公司也加挂市盐务局牌子,承担盐业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2012年底改制为广东省盐业集团揭阳有限公司。
全市年均,其中销售小包装碘盐约10000吨,食品加工用盐约10000吨;小工业盐约为15000吨,全市海盐生产分布在
惠来县沿海一带,盐田面积22910公亩,分布15个盐场,盐场属地方集体经济,现大部分已停产或转业,现有盐田生产面积约1300公亩,年均公收原盐约为200多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