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2001年,北京道杰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陆续注册了“搜房sofang”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6类不动产出租、不动产代理等服务,以及第38类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等服务、电信信息等服务。
2006年3月,在商标异议公告期内,遭到了同样希望拥有中文“搜房”商标的搜房控股集团的阻击,后者当时申请的中英文商标名称为“搜房soufun”。搜房控股集团提出的异议理由是:道杰士申请的“搜房sofang”商标在使用服务上构成类似,属于恶意抢注。
2009年10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为搜房控股集团所提的异议理由不成立,驳回了其异议申请。搜房控股集团不服,向商评委提起异议复审。
2012年10月商评委在复审裁定中认为,道杰士属于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据此裁定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随后,道杰士向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的异议复审裁定。
2014年4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14年4月3日作出了终审判决,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就“搜房”商标中心作出异议复审裁定。7月,官司的另一方搜房控股更名为房天下。
2015年3月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报评审委员会在作出裁定,对道杰士申请的35类”搜房“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同年8月,向道杰士颁发了”搜房“35类广告类商标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