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曼帝国於
1914年参加了
第一次世界大战,与
德意志帝国、
奥匈帝国及保加利亚结成同盟。但在
协约国军队的侵迫及阿拉伯人的起义下,奥斯曼帝国在中东地区的领土逐渐被侵占,最後被迫停战。
达达尼尔海峡、
博斯普鲁斯海峡完全开放予各国船只。 协约国可以徵用奥斯曼帝国的商船、海港、铁路等设施。 奥斯曼帝国须和其他同盟国
断交,
德意志帝国及
奥匈帝国的官员需於一个月内离开土耳其。 奥斯曼帝国需解散其武装部队,并将其战舰移交协约国。 如帝国东部省份暴乱,协约国可进兵占领之。协约国亦可在认为本身受威胁时派兵进驻土耳其的军事重镇。 奥斯曼帝国军队需退回1878年柏林条约所规定的边界。
这条约被认为是奥斯曼帝国向英国得的
无条件投降。事实上,协约国在停战条约签订後,便根据有关条文开始占领奥斯曼帝国的领土,包括帝国首都
伊斯坦堡以及
小亚细亚西部和南部的城市如
伊兹米尔、
阿达纳、萨姆森等。东面的
亚美尼亚和
库尔德人也开始和土耳其人冲突,争取独立。其後,
英国、
法国、意大利及
希腊等战胜国在巴黎和会上决议瓜分奥斯曼帝国,并在
1920年推出了
色佛尔条约。
在一战时期主政的
青年土耳其党的领导人物纷纷逃亡国外。以菲利特为首的亲协约国人士成立新政府,审判主战份子,并命令小亚细亚的军政官员向协约国合作。部份在小亚细亚的军官并没有遵照伊斯坦堡政府的指示,而是把武器收起或交给当地反抗组织组成的
民兵、
游击队,协助他们对抗到来占领土地的协约国军队,促使後来的
土耳其独立战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