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玛利亚人困境
事件
撒玛利亚人困境是通过扩展父亲利他主义的范围,在一个父子动态博弈模型中引入慈善捐赠和遗产税作为约束机制,对家庭内部的资源配置效率进行研究。结果发现,在父亲—儿子的财富结构满足一定条件下,慈善捐赠和征收遗产税的联合作用能够使父亲避免“撒玛利亚人困境”,改进家庭资源的配置效率。
提出背景
1776年亚当·斯密《国富论》的出版确立了自私的“经济人”假设在主流经济学中不可动摇的地位。可是,通过对社会生活的考察,包括亚当·斯密本人在内的一大批经济学家发现,人不仅有自私的一面,也有利他的一面,尤其体现在家庭内部父亲对孩子不计回报的付出。此后的200多年,很多经济学家尝试建立主流经济学框架来分析人类的利他行为,但进展非常缓慢。直到20世纪70年代,Becker(1974)把“利他”作为假设引入到主流经济学范畴,对家庭内部的个体行为进行了开创性分析,得出很多重要的研究成果(Becker,1976,1991;Pollak,2003)。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坏小孩定理”(Rotten Kid Theorem):在家庭中,父亲对孩子具有利他倾向,而孩子是自私的,如果父亲可以观察到孩子的行为再决定是否对孩子进行财产转移——即父亲对于转移财富具有“最后话语权”(Last Word)——那么,无论孩子有多自私,他都会表现得像“好孩子”一样,选择一个可以使整个家庭收入最大化的策略。“坏小孩定理”表明,利他偏好者不需要设计任何激励机制,就能引导自私的组织成员追求整体福利的最大化。但是,这个定理的成立需要条件。Hirshleifer(1977)指出,只有当父亲可以确保“最后话语权”时,“坏小孩定理”才成立。Bruce & Waldman(1990)进一步指出,当“最后话语权”失去时,父亲就会面临“撒玛利亚人困境”。在这种情况下,自私的坏小孩就会故意不去积蓄,而是过度地依赖父亲的援助。因此,父亲的利他行为最终会导致家庭内部中资源配置的经济无效率。
出现原因
促进利他配置资源的经济效率已经成为家庭经济学中的焦点问题,相关研究成果能够应用于国际援助、政府救助、家族企业等诸多问题。国内学界在家庭经济学领域涉猎较少,研究相对缺乏,所涉及的文献(杨春学,2001;叶航等,2005;徐萌娜、周生春,2008;王明琳、徐萌娜,2011)在介绍利他主义经济学中提到了“撒玛利亚人困境”,但未对其展开分析,更缺乏对“撒玛利亚人困境”进行福利改进的机制设计研究。对于这个问题,西方学者进行了较为广泛和深入的研究。Futagami et al(2004)发现,政府可以通过策略性的转移支付安排使父亲去世时不留下遗产,从而激励孩子努力积蓄,有效避免“撒玛利亚人困境”。Ghosh & Karaivanov(2008)通过引入委托-代理模型发现,如果父亲与孩子可以通过相互磋商来订立家庭合同,那么利他配置家庭资源的经济效率就能改进。另外,还有很多文献(Alger & Weibull,2010; Kopczuk,2012; Barczyk & Kredler,2014)从机制设计上给出了不同的避免和促进利他配置资源效率的方法。
由上可知,一旦利他偏好者失去“最后话语权”,利他偏好者对自私者约束的机制就会失去,自私者只会按照其利己目标做出反应。在这种情况下,“撒玛利亚人困境”就会出现。只有在家庭经济中重新设计另外的约束机制,才可能在原则上避免“撒玛利亚人困境”出现。那么,除了上述接近理想的制度安排以外,还可以引入什么样的约束机制,使父亲在失去“最后话语权”的情形下不至于陷入“撒玛利亚人困境”呢?什么样的家庭和社会机制才能对自私的儿子形成约束,从而改善家庭内部的经济效率呢?这是本文的研究主题。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9-22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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