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仁和区民政局是区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物的职能部门。现有干部职工22人,内设3科2室1所,即:救济科、优抚安置科、基层政权科、局办公室、低保办公室、民政事物所归口管理着正科级建制的仁和区残疾人联合会和副科级建制的仁和区老龄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概况
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发扬民政人孺子牛的精神和作风,全区民政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管理,拓展服务,提高水平”的工作方针,依法开展婚姻登记、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民间组织、区划地名等专项社会事物工作;认真履行社会保障职能,全面建立社会救助制度,救灾救济工作坚持分级管理,救灾款实行分级负担。不断完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加快社区建设和社会福利发展步伐;深化优抚安置工作改革,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加大社区
建设力度,发展基层民主政治。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编制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民政队伍的法制建设。
二.负责审核、批管理全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登记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承办、监督各乡镇,街办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活动;负责管理全区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承办革命烈士、因工伤亡人员的审报批和褒扬工作;负责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定补工作;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党群团体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民工的评残报批工作;负责同德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以及新建、扩建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退伍义务兵、专业士官、伤病残退伍士兵和立功受奖军人、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并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
五.组织全区救灾救济工作,即使组织核查灾情,审核拨发救灾救济款物品,指导灾区生产自救;组织、指导全区救灾捐赠和社会捐赠活动;负责接收分配区内外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
六.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拟订各类保障对象的保障措施及标准并监督实施,审核下拨的低保金,组织、指导扶济贫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七.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村(居)委员会干部的培训;指导村(居)委员会开展村(居)民自治示范活动;制定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开展社区服务,推动社区建设。
八.主管婚姻登记工作,贯彻《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理》,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审批婚姻服务机构;承办婚姻登记的政策咨询、查处违法婚姻。
九.贯彻《收养法》,审核办理全区登记工作。
十.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工作,承办乡镇、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的设立、撤消、调整和界线变更及区、乡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边界争议的调查就调处工作,向区政府提出调处建议;惩办勘界资料的档案管理。
十一.主管地名工作。承办乡镇、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区划名称及其他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地名调查,发布全区标准地名,指导全区的地名管理。
十二.负责老龄工作管理智能和孤儿、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督促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设施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组织发行社会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三.负责殡葬管理工作。寻穿殡葬法规,推行殡葬改革,审批、监督殡葬用品经营门市,查处违法丧葬活动;指导狮子山公墓的管理。
十四.贯彻收容遣送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负责本辖区内的收容遣送工作。
十五.负责民政事业几乎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六.负责全区残疾人权益保障的行政管理工作,督促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和政策,拟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
机构职能.四川机构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01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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