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大纶(生卒年均不详),字华平,
嘉善人。约明神宗万历十七年(公元一五八九年)前后在世。万历二年(公元一五七四年)进士。由南昌府教授擢泉州府推官,谪江西布政司理问,终于奉新县知县。著有《支子余集》五十二卷,《世穆两朝编年史》(又名《永昭二陵编年信史》,《明史·艺文志》用此名)六卷及《华萃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对其著作有收录和评价。
人物生平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5·政绩志·文秩2·明·推官·支大纶》据《闽书》载:
“支大纶,嘉善人。万历甲戌进士,任泉州推官。
同安人、刑部侍郎洪朝选者,平生铮铮为气节,当张居正诬辽王反时,朝选被命往勘,稍保全之。
朝选已家居久矣,居正衔未已,坐朝选淫色盗赇,嘱闽抚使饮章诬抵之。时来抚闽者为庞尚鹏,即以属大纶。
大纶上尚鹏书曰:
‘蒙发洪某不道欵目,命职廉之。当职诹故老,质闬闾,无影响,而怨家姓氏,皆乌有子虚。过承重委,展转思维,弥日亘夜,请借箸前筹。
彼献计者类云:分宜(严嵩)之贵也,竟以反坐,迄无后词,奚有于贰卿。夫分宜柄国乱政,中外侧目,仆御充多,资产狼籍,故喑死无词。
今洪家不过中人,门可罗雀,性不近声色,左右图史,口谈性命,固世之矫矫著声者也。比淫于色,附盗以赇,爰书则然。乃倚政府,结台司,诪张变幻,炉锤所炼,摧方为窳,抵金为砾,坐反脣以大逆,目筦笑为谤讪,人命至重,鬼神难欺。
昔武安侯(田蚡)以酒过杀灌夫,词连魏其,俄而武安病,呼服谢罪以死。车吕希时宰旨,诬其帅胡舜陟,死不数日,胡白昼报吕,杀之。罗汝楫附秦桧,诬武穆(岳飞),未几楫遄死,其子愿亦击死于岳祠。王士骊希蔡京旨,杀一无辜妇,士骊陡死,而京及攸、修皆伏诛。载在汗竹,读之凛凛矣。
即迩来路楷、赵文华阿党分宜(严嵩),以白莲教杀沈链,以失律杀张经,以谤讪杀李默,时迁事改,身伏杀人之法,而分宜(严嵩)亦以叛诛,此耳目睹记,安可诬也?彼蚩蚩者又妄谓分宜事败乃尔。
今兹且有无涯之望,不次之荣,奚呫呫于陈迹为?夫王如之隙于王敦也,敦欲杀之无名,以意阴授王稜;即稜酒中舞剑击如反命。其希荣匄遇,谓交手可得。敦乃阳惊曰:“如,吾懿戚也,而稜杀之。”因杀稜以谢。奸雄欺人,背面矛盾,彼二心者出死力为奸雄资,徒召祸败名耳。
故守贞蹈义,志遂命立,即有不偶,天日可明。若前数子者,当其得志,含秽资噱,奄奄苟全,论定祸丛,百丑群凑,唁妻孥而拙词,对僮役而赧汗矣。彼其之子,面承风旨,力为从臾,盖其心不附仁义,目不知古今,逐金帛而魂迷,竞朱紫而神炫,且不识祸福,又安问名义?此宣尼所为叹鄙夫也。
浮云易散,驹隙易驰。膏粱文绣,终餍蝼蚁,肌骨毛爪,卒归粪壤。独三寸简册,皎皎耳目,千古不磨,奈何污之?
又闻诸司忿职倔强,议且移牒外郡,以竟斯狱,则又舛矣。祖宗设推官非若近日之巡承委黹也。念黎庶非法用文,故设法司以平刑天下,设臬司以平刑一省,设推官以平刑一郡。今之推官,溺其职矣。台司既视推官为私役而奔走之,推官亦以身为台司私人快其喜怒,罔敢牴牾,然非设官意也。身对大廷,衔皇命,持平一郡,辟之宥之,三尺是绳,即主上有令,义且以死争之,岂台司所能他委,外郡所敢擅行哉。
天下方广,万世方远,天命民彝,终当显露。事系纪纲,不敢依违附和,以伤雅化。唯卒全之,勿致纷纷。’
初大纶为郡,肮脏倔强,若远于人情然。大纶死,人得大纶书,乃知方正君子也。
其时继尚鹏抚闽者为劳堪,不用察访,直上疏论朝选,逮系按察司狱。朝选不胜辱,自缢死二三日矣,尚不出其尸,曰:“洪尝宦蜀中,有回生药。”尸出,腐不可敛。于是闽人人恶堪,益思尚鹏,不知大纶实持之也。
然大纶以不能俯仰,竟亦浮沉于下位。”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48·史部4·编年类存目·世穆两朝编年史》:“明·支大纶撰。大纶,字华平,嘉善人,万历甲戌进士,由南昌府教授擢泉州府推官,谪江西布政司理问,终于奉新县知县。”
支大纶家族派系为:支大纶、支如玉(子)、支如增(子)、支隆求、支遵范、(支毓祺)。
个人著作
诗文均有时名。著有《支子余集》五十二卷、《支华平集》。《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179·集部32·别集类存目6》收录《支子馀集》,《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48·史部4·编年类存目》收录《世、穆两朝编年史》六卷(《明史·艺文志》作《永昭二陵编年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