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辖往来亦称“支行辖内往来”。各专业银行县支行(区办事处)所属营业部、营业所(分理处、储蓄所)之间所发生的资金划转的帐务往来。对于县(区)辖往来,由发报行填制县(区)辖往来报单(代收报单或代付报单),连同有关业务凭证送收报行。
发报行和收报行一般都设置“支行辖内往来”帐户进行核算。每日或每一定日期,营业部、营业所(分理处、储蓄所)应根据往来收付凭证编制县(区)辖往来报告表送县支行(区办事处),由县支行(区办事处)进行核对监督。由于各地区的具体情况不同,对于县(区)辖往来的处理手续和核算方法不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