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确认和计量是企业应当合理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帐;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或取得价款的凭据时,确认营业收入。也就是说,企业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入,应当根据实现原则加以确认和计量。实现原则是指应在企业售出产品或劳务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原则。实现原则由两项条件所规定:一是与收入有关的交易行为已经发生或者商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二是收入的赚取过程已经实际上完成,或者已经获得在将来收取货款的法定权利。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收入才可视为已经实现。这就是说,企业必须有向其他单位提供商品或劳务的交易,实现所有权的转移,才能确认收入;收入在记录之时必须已经赚得。根据
收入实现原则,企业根据合同向昀货方或者接受劳务方预收的款项,就不能算作实际上的赚得,而只是企业的一项负债,因为此时企业并没有向购货方实际提供商(产)品或者劳务。企业只有在未来提供给客户一项资产或偿还一项负债时,才能真正赚得这笔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