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公安局是攸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现任局党委书记、局长为
杨波。
主要职责
(一)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二)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组织、参与侦查和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三)维护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处理交通事故;依法对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防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违法犯罪案件。
(五)负责组织、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六)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七)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物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八)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姚安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九)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确保被警卫人员、目标及设施的安全。
(十一)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县委组织部开展公安局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民警教育培训、奖惩、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下设二级机构38个,
派出所21个,
正科级机构1个,
副科级机构14个,
正股级机构33个。
2、领导职数。局领导13人,配局长、政委各1人,副局长6人,副政委2人,纪委书记1人,工会主席1人,党委委员1人。
3、警力配备。交警75人,派出所民警138人,机关民警180人(实战部门民警132人,综合部门48人).
4、人员构成。在岗民警平均年龄38岁;中共党员328人;研究生13人,本科生196人,大专生193人;副处级干部2人,正科级干部22人,副科级干部156人。
所属机构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
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县公安局法制办公室
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县公安局危险爆炸物品管理大队,大队长(高配副科)
县公安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高配副科)
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高配副科)
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高配副科)
县公安局联星派出所,所长(高配正科)
县公安局黄丰桥派出所
县公安局酒埠江派出所
县公安局网岭派出所
县公安局皇图岭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
县公安局新市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
县公安局菜花坪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
县公安局桃水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
县公安局鸾山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
县公安局柏市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
县公安局湖南坳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
县公安局坪阳庙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
县公安局丫江桥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
县公安局槚山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
县公安局大同桥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
县公安局莲塘坳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
县公安局上云桥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
县公安局渌田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
县公安局石羊塘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
县公安局鸭塘铺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
县公安局江桥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