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元宝应赦文
唐代李亨创作的散文
《改元宝应赦文》是唐代李亨创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改元宝应赦文
上天降宝,献自楚州。神明告历数之符,合璧定妖灾之气。总集瑞命,祗承鸿休,因以体元,叶乎五纪。其元年应改为宝应元年,建巳月改为四月,其馀月并为常数,仍旧以正月一日为岁首。受兹福应,伫以升平。因日月之重光,布雨露之渥泽。其天下见禁囚徒,罪无轻重,并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四月十五日昧爽以前,一切放免。左降官宜即量移近处,流人一切放回,有司更不得辄有类例条件。其楚州刺史并出宝县官及进宝官,量与进改。随进宝官典傔等,各量与一子官。宣示中外,宜知朕意。
作者简介
李亨(711—762)唐朝皇帝。唐玄宗第三子。开元二十六年(738年),立为皇太子。天宝十五年(756年),安史叛军攻占潼关,随玄宗仓皇西逃,至马嵬驿(今陕西兴平境),当地士众遮揽西进,乃与玄宗分手,北上灵武即皇帝位,遥尊玄宗为太上皇。756年—762年在位。至德二年(757年),郭子仪帅众与回纥军收复长安、洛阳。当时约定:“克城之日,土地,士庶归唐,金帛、子女皆归回纥。”致使洛阳遭受很大破坏。三年,迎玄宗归长安。在位期间,宠信张皇后,纵其干预政事,又信用宦官李辅国等,使之操纵军政大权,遂致宦官势力日益嚣张。宝应元年(762年),李辅国、程元振发动事变,杀死张皇盾和越王系等,拥立太子李豫。因而惊忧而死。庙号肃宗。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1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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