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学校是指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的简称。2006年1月1号不准再审批新的改制学校。
作用
体制改革进一步打破了政府统包办学的格局,促进了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办学新机制的形成,同时,扩大和吸引了教育消费和教育投资,广泛吸纳了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教育经费紧张的矛盾,促进了薄弱学校的改造,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家长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对正确地引导择校,规范公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全市各类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收费关注
学校改制高收费、联合办学多收费等新问题,成为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关注热点。热点包括: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依附名校办学收费如何监管;教育行政部门的下属单位,如图书发行站、勤工俭学办、教学仪器办等部门,为学生提供服务的业务收费如何监管等。特别是当前群众反映借学校改制高收费,借联合办学多收费,借办特长班乱收费,借义务教育阶段名优学校收择校费等更要重点关注。
停止审批
当前,随着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随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逐步建立,公办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的外部环境和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公办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试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有的地方简单套用经济领域改革的一些做法,以改制为名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出售、转让,有的地方和学校以改制为名进行不规范收费,还有的地方和学校举办“校中校”、“校中民办班”,实行一校两制高收费。这些做法推卸了政府的责任,偏离了教育宗旨和办学体制改革的方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人民群众的不满,必须坚决予以纠正。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工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教育部与有关部门已决定从2006年1月起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并要求各地对已有改制学校进行清理整顿。
处理方式
对改制学校的处理办法是“先关门、后清理”。
考虑到要加强规范,考虑到今后,《义务教育法》已经出台了,在这种情况下,教育会更加规范所以这样一项任务,凡是今年从2006年1月1号不准再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如果发现哪一个省、哪一个市还在审批新的所谓“改制学校”,建议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