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击性驾驶,俗称“开斗气车”,是一种带着“
路怒症”心理疾病状态下的驾驶,指司机在交通阻塞情况下易被开车压力与挫折导致愤怒情绪,并带着这种愤怒情绪、故意用不安全或威胁安全的方式驾驶车辆,或在驾驶中对其他交通出行人实施威胁,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
带着愤怒情绪驾驶机动车,俗称“开斗气车”,国外称为“攻击性驾驶”,在交通违法行为上表现为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强行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数据显示,因“路怒症”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呈逐年上升趋势,2013年共导致事故起数8.02万起,上升4.9%,2014年又上升2.4%,2015年1至4月份再上升3.7%。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带着愤怒的心情驾车、故意用不安全或威胁安全的方式驾驶车辆,或在驾驶中对其他交通出行人实施威胁是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曾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三个城市随机抽取900位司机开展问卷调查,约35%的司机承认自己属于“路怒族”,在驾车时出现过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争道抢行、连续鸣笛催促前车等驾驶行为,也曾因此发生过交通事故,甚至与其他驾驶人、行人发生肢体冲突。
针对攻击性驾驶等“路怒”行为大量增多的问题,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整治。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底,全国公安交管部门查处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强行违法占道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等“路怒”违法行为共计1.04亿起,其中,强行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行为查处量逐年上升,由2012年的196.6万起上升至2014年的405.2万起,2015年1-4月份强行违法占道、超车违法查处量上升10.23%。
产生攻击性驾驶的心理原因,可谓五花八门。一个关键原因是开车人有一种不正确的期望,他们下意识里认为可以完全按照自己设定的方式和时间从甲地开到乙地,没有任何意外事项应该阻挡他们。通常这类“马路愤怒者”开车时的5种幼稚心态包括:1、即使完全没有必要赶时间,司机仍会给自己设定一个预期时间,规定自己在多少时间内到达目的地;2、喜欢在马路上和其他司机竞争,超过对方就高兴,被对方超过就懊恼;3、如果旁边的汽车打方向灯想变换车道,本能反应是加速跟上去,不让他超车;4、看到别的司机错误或不守规矩的动作,尽管一点都没妨碍自己,但嫌恶的情绪仍会油然而生;5、觉得别人侮辱了自己,会产生报复心态,并很难克制住这种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