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气体,指带有
放射性核素的气体。在原子能工业的生产或核设施运行中,随着不同的工艺工程均有不同性质的含有核素的排气产生。
后处理厂的工业废气中含有氩、氪、氙等的放射性核素、射碘蒸气、氚以及以
二氧化碳形式存在的碳-14等,此外还有大量的
放射性气溶胶。核企业的各生产车间、设备室、热室及手套箱等地,均有放射性气体排出。
核电站放射性气体处理系统是采取活性炭延迟床对
惰性气体进行延迟衰变。电站在重水系统相关区域建立重水收集区并设置重水蒸汽回收系统。
重水收集区的空气经过重水蒸汽回收系统的干燥器处理,空气中 95%的重水和氚可以回收,使气体中氚的含量至少降低 20 倍。对反应堆厂房的排气先进行干燥处理,然后经过一套与上述相同的过滤装置净化后排向烟囱。
辅助厂房低放废气主要来自去污中心、废物存放间、放射性通风排气,这些气源由于放射性水平较低,只需经前过滤器和
高效过滤器过滤净化后排向烟囱。
(1)排放限值。核设施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采取排放总量限值和浓度限值控制。每年排放的流出物总量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总量限值,每次排放的流出物的浓度也不得超过规定的浓度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