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期权是指在实行某个
项目后又放弃该项目。这可能涉及到出售该项目的
资产或把这些资产用到
公司的其他领域。当将某项目的资产在外部市场上出售时,该项目的市场价值就是放弃期权的价值;而当将这些资产用到公司别的领域时,其
机会成本就是放弃期权的价值。
假设某公司准备生产一种
新产品,将引进一条新的
流水线,初步预测该流水线每年将产生100万元的
净现金流量。在一年后,随着
管理人员对
市场环境的熟悉以及更深入的调研,了解到该项目成败的可能性各为50%。如果该项目成功的话,每年将产生200万元的净现金流量;如果项目失败的话,不再进行
投资,
净现金流量为0。项目评估使用的
折现率为10%,初始投资需1 050万元,一年内流水线变现的残值
收入为500万元。
按传统方法,预期的年现金流量为100万元,
贴现率为10%,那么项目的
净现值(NPV)大约为-50万元, 即是:100÷10%-1 050。
由于NPV<0,我们得出结论不应该投资。然而这种思路并不正确,因为:就这项初始投资为1050万元的投资项目而言,一年后如果该项目失败,产生的
现金流量为:500万元(残值)+100万元(初始预测下第一年年末的现金流量)=600(万元)。然而,如果项目成功,产生的现金流量为:200÷10%万元+100万元(初始预测下第一年年末的现金流量)=2100(万元)。由于成败的概率均为50%,,因此该项目期望的价值是:600×50%+2 100×50%=1350(万元),即最少在一年后可获得100万元的
现金和价值1 250万元(500×50%+2000×50%)的项目。仍然采用10%的贴现率计算,NPV=1 350÷(1+10%)-1050=177.27(万元),这样看来,NPV>0,我们应当投资该项目。该投资项目的
决策树分析如下:
该投资项目的放弃价值为500万元,概率为50%,其
现值为:500×50%÷(1+10%)=227.27(万元),这一价值就是放弃期权的价值。
就该案例而言,项目的价值(177.27万元)=传统方法计算的
净现值(-50万元)+放弃期权的价值(227.27万元)。正因为项目拥有一个有价值的期权,所以应该接受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