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雇员制发轫于西方,是指政府以契约形式聘用、管理某些专门技术人才及承担部分临时性、勤务性工作的人员的公共人力资源制度。
公共人力资源制度
它以劳动合同为主要手段,来界定、规范和调整政府与雇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优化和组织形式的完善,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为社会发展提供多样化和高品质的公共产品。
政府雇员制把市场用人机制引入政府机构,是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还将会淡化政府机关的官本位色彩,打破政府机关只进不出的用人弊端。
政府雇员制是对当前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种创新,还缺乏相应的制度配套。中国人民大学行政学专家毛寿龙教授就认为,政府雇员制与现行法律制度是脱节的,不能匹配。现行《公务员条例》中并没有规定在公务员系列之外有政府雇员,其中只规定了工勤人员。
政府聘用临时雇员,是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在现代社会的公共行政过程中,政府机构会遇到大量专业性强的行政事务,现有的公务员队伍很难胜任这种工作。另外一方面,当前公务员的薪酬体制不能满足政府公共管理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