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是中国第一个法制类的专业频道,收视稳居湖南媒体前三位,是电视湘军里最具活力的特色地面媒体,每天播出
电视节目17小时以上,节目通过
无线和有线两种方式传播,信号覆盖
长沙市及周边部分地区。
长沙市广播
电视台(集团)是拥有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广告经营、影剧院等产业的综合性传媒集团,下辖23家二级单位,总资产15.3亿元,2015年经营创收14.18亿元。
2000年被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2001年被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全国普法先进单位”称号,2013年,获国家级
广播电视节目奖7件,省级广播电视节目奖9件,在第四届中国品牌媒体高峰论坛被评为“中国品牌媒体百强”、“最具价值地面频道十强”,在中国传媒大会上获得“金长城传媒奖”、“2011中国十大地面广播电视台频道”等荣誉称号。
2013年7月被市政府授予“长沙市应急频道”的称号,正式纳入市政府
应急管理体系,是全省首家获得这一称号的电视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