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资分开
政府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与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管理所有者的职责分开
政资分开,是指政府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与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管理所有者的职责分开,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授权行使国有资本出资人代表的职责,克服“婆婆加老板”的现象。
词语解释
对于政资分开,现有三种不同的理解:
案例解读
以贵州省交通厅为例,实行政企、政事和政资“三分开”,靠制度规范、制约和监督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 交通厅与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实行政企分开,交通厅领导和机关干部全部辞去兼任的公司职务,交通厅只对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行业管理,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法人。政事分开,交通厅不再直接承担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项目招投标由业主运作,交通厅只作监督不参与,各自履行职责,事权有了制约和监督。政资分开,资金使用过去由交通厅说了算,现在交通建设资金计划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财政厅批准,财权也有了制约和监督。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30 16:29
目录
概述
词语解释
案例解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