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入
犯罪学术语
故入,故出的对称。中国古代指官吏故意将无罪断为有罪,或将轻罪判为重罪的行为。秦代所称不直;内含故入与故出之义。汉称“入罪为故不直”。(《汉书·功臣表》注)唐律对故入人罪作了详细规定。
《唐律疏议·断狱》日:“诸官司八人罪者,若人全罪,以全罪论;从轻入重,以所剩论;刑名易者:从笞入杖、从徒人流亦以所剩论,从笞杖八徒流,从徒流入死罪亦以全罪论。”后世亦有对故人人罪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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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4-01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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