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9日上午,备受公众关注的“5·8”
故宫失窃案一审
宣判。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判决
石柏魁有期徒刑13年,
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1万3千元。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5月8日,被告人
石柏魁到
故宫博物院内,趁人不备潜入斋宫内夹道避开清园。晚8时许,破窗进入诚肃殿,窃得
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此展出的《交融——两依藏珍选粹展》展品金嵌钻石手袋、金錾花嵌钻石化妆盒等手袋及化妆盒共计9件。后在逃跑过程中,先后将所窃5件展品遗落或丢弃。次日,
石柏魁因销赃未果,又将手中4件展品丢弃。被盗的9件物品经核实,
香港两依藏博物馆投保金额共计41万元。其中,3件丢失的被盗物品投保金额共计15万元。
第一位大盗是
武庆辉,
山东寿光人,他是唯一一位曾成功携宝逃离
故宫的,作案时年仅20岁。
武庆辉来自农村,来
北京投奔姐姐后,因不甘心生活拮据,所以起了
故宫盗宝的歹意。1959年8月16日,因当时
故宫的防卫不如后来严密,所以被他得手。但后来却在潜逃过程中被抓获,以盗窃国宝罪被判无期。
第二位大盗是
孙国范,
山东济南人,一说
河南舞阳人,自建国以来就在各地当流窜犯,以盗为生,1962年4月16日偷到了
故宫头上来。不料
故宫已经启用了机器防盗,声控报警器让背着四十多斤
故宫珍宝的
孙国范无所遁形。被抓获后,以盗窃国宝罪被判死刑。
第三位大盗是陈银华,
湖北应山县人。曾经有过盗窃案底的他,决心在
故宫干一票后潜逃去
香港,开始新生活。1980年2月1日,25岁的他在珍宝馆养性殿刚摸到“
珍妃之印”不久,就因声控报警器而被抓获,当年8月12日被判无期徒刑。
第四位大盗
韩吉林,也是栽在“
珍妃之印”上面的。是24岁的韩吉林。1980年夏天,梦想发财的他打起了
故宫的主意,但连“
珍妃之印”还没摸到,被报警器惊动的警察已经把他围了起来。经过一番追逐后,被擒,判处死刑。
第五位大盗向德强,
山东潍坊人。1987年7月年仅21岁向德强,意图偷盗乾隆皇帝用过的一把匕首,他铤而走险到
故宫盗宝,没想到还未进入珍宝馆就已遭擒。因作案未遂,由死刑减为无期徒刑。
第六位大盗
石柏魁,
山东曹县人。2008年曾因非法携带
管制刀具,
石柏魁被西城广外派出所治安
拘留,留有案底。2011年5月初,
故宫博物院发生失窃案,
石柏魁系被盗案犯罪嫌疑人;11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石柏魁抓获归案。2011年9月,
故宫失窃案被警方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
石柏魁被移送审查起诉。2012年3月,
石柏魁接受一审宣判,获刑13年,罚款1.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