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于公元811年(唐宪宗元和六年),是白居易为其祖父白鍠、祖母薛氏撰写的
墓志铭。
白氏芈姓,楚公族也。楚熊居太子建奔郑,建之子胜,居于吴、楚间,号白公,因氏焉。楚杀白公,其子奔秦,代为名将,乙丙已降是也。裔孙曰起,有大功于秦,封武安君。后非其罪,赐死杜邮,秦人怜之,立祠庙于咸阳,至今存焉。及始皇思武安之功,封其子仲于太原,子孙因家焉,故今为太原人。
自武安以下,凡二十七代,至府君。高祖讳建,北齐五兵尚书,赠司空。曾祖讳士通,皇朝利州都督。祖讳志善,朝散大夫、尚衣奉御。父讳温,朝请大夫、检校都官郎中。公讳鐄,字确钟,都官郎中第六子。幼好学,善属文,尤工五言诗,有集十卷。年十七、明经及第,解褐授鹿邑县尉、洛阳县主簿、酸枣县令。理酸枣,有善政。本道节度使令狐彰知而重之,秩满,奏授殿中侍御史、内供奉、赐绯鱼袋,充滑台节度参谋。军府之要,多咨度焉。居岁馀,公尝规彰之失,彰不听,公因留一书移彰,不辞而去。明年,选授河南府巩县令。在任三考。自鹿邑至巩县,皆以清直静理闻于一时。
公为人沉厚和易,寡言多可,至于涉是非,关邪正者,辨而守之,则确乎其不可拔也。大历八年五月三日,遇疾,殁于长安,春秋六十八。以其年权厝于下邽县下邑里。夫人河东孽氏。夫人之父讳俶,河南县尉。大历十二年六月十九日,殁于新郑县私第,享年七十。以其年权窆厝于新郑县临洧里。公有子五人:长子讳季庚,襄州别驾,事具后状。次讳季般,徐洲沛县令。次讳季轸,许州许昌县令。次讳季宁,河南府参军。次讳季平,乡贡进士。元和六年十月八日,孙居易等始发护灵榇,迁葬于下邽县北义津乡北原而合祔焉。谨状。
公元811年(元和六年辛卯)十月八日,白居易与哥哥
白幼文、弟弟
白行简在新郑与襄城同时行动,将祖父祖母和父亲迁葬于华州下邽县义津乡北原,跟他们的母亲葬在一起。白居易分别为祖父母和父母亲写了墓志铭。在他祖父母的墓志铭中,白居易先追溯了白家的家世背景,再描述祖父的为人性格及家庭情况,按照一般墓志铭的规范行文。
(772~846)唐代杰出的现实主义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河南新郑(今郑州新郑)人,祖籍山西太原。晚年官至太子少傅,谥号“文”,世称白傅、白文公。在文学上积极倡导新乐府运动,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写下了不少感叹时世、反映人民疾苦的诗篇。他的诗文流传极为广泛,不仅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对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东亚和东南亚国家的文化都产生了深远影响。白居易和
元稹并称“元白”,和
刘禹锡并称“刘白”,与
李白、
杜甫一起被后人并称为唐代“三大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现存诗有2800多首,为唐代存诗数量最多的诗人。有《
白氏长庆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