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正万民之宝
清朝文物
1,“宝玺”。我国自秦代时起用玉石镌刻成的印章,凡帝王天子使用的曰国玺,曰御宝,诸侯或官吏们使用的曰印,秩卑者使用的曰铃记,其制度严明,秩序井然。
清25宝排序第24
敕正万民之宝,清二十五宝之一,通高10.4cm,印面12.6×12.6cm。青玉质,盘龙纽。据《
交泰殿宝谱
》,此宝作“以诰四方”之用。
玺文朱文,玉筋篆,左满文,右汉文。
制度规定其“以诰四方”,皇帝向全国百姓发出文告,即钤此寳。
参考资料
乾隆用古人之典钦定宝玺数目 象征王朝绵延无限
.中国新闻网.2012-02-17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7 09:32
条目作者
小编
资深百科编辑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
Copyright©2024
闽ICP备20240729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