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正万民之宝
清朝文物
1,“宝玺”。我国自秦代时起用玉石镌刻成的印章,凡帝王天子使用的曰国玺,曰御宝,诸侯或官吏们使用的曰印,秩卑者使用的曰铃记,其制度严明,秩序井然。
清25宝排序第24
敕正万民之宝,清二十五宝之一,通高10.4cm,印面12.6×12.6cm。青玉质,盘龙纽。据《交泰殿宝谱》,此宝作“以诰四方”之用。
玺文朱文,玉筋篆,左满文,右汉文。
制度规定其“以诰四方”,皇帝向全国百姓发出文告,即钤此寳。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7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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