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地下室,是指教堂作殡葬和礼拜用的地下室,所属宗教是基督教。
基督教初期教徒常建地下基穴,后来在圣徒和殉教者的墓址上建教堂时,即在墓穴周围建礼拜处,最著名的为老圣彼得教堂,建于圣彼得的殉教处尼禄竞技场。早在古罗马君士坦丁大帝在位时 (306~377),地下室即成为教堂建筑的一个正规部分。由于在教堂范围内建墓受到教会的支持,促进了地下室的建造。美因茨宗教会议(813) 正式批准主教、大隐修院院长、有地位的教士和社会名人可以葬在教堂内,此后葬在教堂内的人数倍增,通常在地下室内。后来地下室的面积扩展到整个唱诗班席或祭坛之下,例如米兰的圣安布罗焦教堂的地下室 (10世纪)。教堂设计日趋复杂化后,常将唱诗班席的地面升高,使地下室的前部可以由中堂进入。进入地下室的阶梯往往设置在中央,在阶梯两旁设唱诗班席,从而,地下室的带拱廊的前部成为装饰的重要部分,在拜占廷影响较大的地方,地下室并不普遍,形式也不相同,常与整个教堂面积相等,例如在南意大利的特拉尼大教堂 (12世纪)。威尼斯的圣马可教堂有一个正十字形的地下室。西欧其它地方地下室愈来愈趋于成为一个地下教堂。在英国,罗马风式时期和哥特式时期中,地下室有很大发展。坎特伯雷大教堂地下室 (1100始建) 成为一个大而复杂的教堂,有半圆形后堂和祈祷室。较早的大教堂地下室 (11世纪晚期) 都有类似的半圆形后殿,但平面较简单。19、20世纪按传统设计的大教堂常有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