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与研究单位是法国综合性大学教学、研究与管理基本单位。相当于系一级。1968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方向指导法》提出加强学校的自主自治、民主管理、跨学科合作等项原则,规定废止大学由若干院、系组成的体制,建立新的跨学科的教学与研究单位。60 年代末 70 年代初,法国原有大学分解为六七百个这种单位,并由这些单位重新组合建成 60 余所新的大学。这些单位承担与本单位学科、专业领域有关的教学与科学研究任务。设主任 1 名,由教学与研究单位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 3 年。
一般为教师,如为非教学人员,须经教育部批准。委员会由本单位教师和研究人员、非教学人员、学生分别组成的选举团选举产生,成员不超过 40 名。职责:决定本单位的内部结构、预算、教学、科学研究及与外单位合作等事宜。1984 年《萨瓦里法》颁行后改称培训与研究单位。主任任期 5 年,可连任一次。委员中包括 20%~50%的校外知名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