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形象是教师群体或个体在其职业生活中的形象,是其精神风貌和生存状态与行为方式的整体反映。它既是社会对教师职业及其日常行为的一种总体性评价与概括性认识,也是教师群体内部或个体自身对其职业所持有的价值认识与情感认同。教师职业形象是通过其内在精神和外显事物显现出来的,其内在精神包括职业的精神风貌,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创新精神等;外在事物表现为教师节日、教师组织、教师着装等。
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时的基本行为规范,是教师自己对职业行为的自觉要求。它是以敬业精神为基础、以协调师生关系为主要内容的道德规范。自古以来,教师的道德形象被视为教师的最基本形象一。为人师表、身正为范,学高为师等,强调的是教师的榜样作用、示范作用。这些形象当然是重要的,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冲击,传统的道德至上的形象受到了怀疑,因此,重建教师的道德形象显得十分重要乐于奉献、坚持公正是时代对教师职业的基本伦理道德要求,奉献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是教师职业责任感、使命感的具体体现,因为培养人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事业,培养人的劳动是二种非常复杂的劳动,无法用市场经济的
等价交换原则来衡量其价值的大小;同时,由于培养人的劳动效果具有滞后性、间接性、因此有时教师的劳动不仅得不到尊重和承认,而且教师还要忍受不被理解的痛苦。没有奉献精神就会人去教师职业的高尚性和纯洁性。公正就是公平、正义、合理。公正既是教育基本门标之一,又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行为准则。不讲公正的教育将使学生的心灵失去平衡,其行为良大市有的约束,教育过程也因此失去了善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