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学
教育学术语
教授学是指以研究教学规律为对象的学科。研究范围包括教学任务(目的)、内容、过程、原则、方法、形式、评价等。是教育学科组成部分,正逐步形成完整体系,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在中国,古代《礼记·学记》中提出的“教学相长”、“学不躐等”、“不陵节而施”、“禁于未发”以及“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牵、强而勿抑、开而弗达”等思想是世界教育史上关于教学的最早论述。
一般认为 17 世纪捷克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总结了欧洲文艺复兴以来的教学思想,奠定了该学科的基础。其后瑞士裴斯泰洛齐、俄国乌申斯基也提出各自的教学论主张。 19 世纪德国赫尔巴特在《普通教育学》和《教育学讲义纲要》中使之系统化,建立了以统觉为基础的教学理论。
20 世纪初美国杜威对赫尔巴特的教学理论进行了批判,他的《儿童与课程》是实用主义教学理论的雏形。20 世纪上半叶苏联凯洛夫主编的《教育学》继承欧洲民主主义教育思想,并力图以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为指导建立教学理论体系。1957 年苏联达尼洛夫、叶希波夫在此基础上首次编出第一本以《教学论》命名的专著。美国布鲁纳在《教学论定理》中试图以结构主义心理学为基础阐述教学论;苏联巴班斯基在《教学过程最优化——一般教学论方面》中则试图用系统论观点建构教学论。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学者对教学论学科性质、任务,教学过程的本质、规律、原则、方法等都曾提出过一些新的构想,并出版多种教学论专著。教学论的研究对象迄今尚无定论,如苏联达尼洛、叶希波夫认为是研究教养和教学的理论;勃列诺夫认为是研究教与学之间关系的科学;德国克拉因认为是研究教学中智育和德育的统一过程的规律;南斯拉夫鲍良克则认为只是研究教养的一般规律;美国布鲁纳提出它是探索怎样用各种手段帮助学生认知结构发展的理论。
当代中国学者普遍认为是研究教学普遍规律的科学。受到各国学者普遍关注的研究课题是:在教学中学生认知发展的规律和特点;课程设计和教材编选;教学方式;教学目标与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的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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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7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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