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圣经研究者对《
提摩太前书》、《
提摩太后书》和《
提多书》的称谓。名称由18世纪的保罗·安东(Paul Anton)首倡。
不同于写给某地教会、有针对性地解决具体问题的
保罗书信,上述三书是写给两位传道人(提摩太和提多)的,内容是
教牧工作的一般原则,涉及教会的管理和建设,如怎样选择教会领袖,教牧人员应具备何种品德;怎样做忠心的传道人,力尽劝勉与教导之责;信徒在崇拜活动中应遵守哪些秩序;如何防备“敌真道似是而非”的
异端思想渗入教会等。对其著作权有三种说法:保罗是作者;保罗不是作者;保罗是部分章节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