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一代所说教法之相状差别,即种种教义之特征或差异,称为教相。
若就此教相加以探讨、阐释、区别者,即称
教相判释,略称
判教、教判。一般而言,探讨教相之法门系属于学解研究之范畴;各宗派乃针对此点而另设实践之法门,以期学解与实践二门之并重。如法相宗有教相与观道之二门,天台宗有教相与观心之二门,
日本净土真宗有教相与安心之二门。[法华玄义卷一]
(二)‘事相’之对称。密教对法门之建立、义理之深浅等,或各种教理组织、教义解学等,加以研究、解释,称为教相。反之,实际之修法,则称为事相。日本圆仁于金刚顶大教王经疏卷一中于教相立明教之本源、辨教之起由、释教之深浅、明教义之别等四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