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职能
教育术语
教育管理职能是教育管理的职责和功能。分专门职能和基本职能两类。前者以教育管理对象的特征划分,如对教育、教学、体育、卫生、劳动、科研、人事、总务等方面的管理;后者以其本身的要素划分,如调查研究、预测、决策、措施设计、执行、实施、用人、指挥、协调、指导、教育、激励、训练、监督、考核、问题分析、评价、处理等。
将教育管理的诸多基本管理职能,按教育管理周期的诸阶段进行整理归纳,可概括为计划、组织、检查和总结。(1)计划。即对教育事业未来发展的设想和对未来工作的决定。包括教育管理工作目标、实现目标的可行方案、实施目标和方案的具体措施。教育计划一旦确定,就成为全体人员的行动纲领,统帅整个教育管理过程,是教育管理的基础。(2)组织。即将教育组织中的人、财、物、事加以组合去执行计划,使教育计划付诸实施。可归纳为组织力量、指挥与协调、教育与训练三个方面。(3)检查。有查考、督促、约束的含义。教育领导者除与全体人员共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单位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外,还应自行进行经常的、定期的、专项的和总结性的检查。(4)总结。将一个阶段内的工作、学习、思想和经验进行分析和研究,作出具有指导意义的结论。对总结中发现的关系到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改进意见,转入下一个管理周期。它既是对前一阶段计划、组织、检查等管理活动的总分析和总评价,又是下一阶段管理活动的依据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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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6-01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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